在造紙工業領域,山東熒光增白劑與漂白劑有著本質的區別,二者不能相互混淆,更不能將山東熒光增白劑當作漂白劑來使用以漂白紙漿。從化學作用機制和工藝應用角度來看,山東熒光增白劑在造紙過程中主要發揮的是補色增亮的功能,它是在紙漿經過漂白處理之后,對紙漿的白度和亮度進行進一步提升的關鍵助劑。
山東熒光增白劑之所以能夠實現增白效果,其原理在于它具有獨特的光學特性。它能夠吸收產品中肉眼無法察覺的紫外光,這些紫外光處于特定的波長范圍,雖然人眼看不見,但卻蘊含著能量。山東熒光增白劑吸收這些紫外光后,會發生一系列的物理和化學變化,進而反射出與之互補的肉眼可見熒光。這種互補的熒光與紙漿本身的顏色相互疊加,在視覺上給人一種產品更加潔白、鮮艷的感覺,從而達到產品增白增艷的效果。
在多數造紙廠家的實際生產中,紙漿的成分較為復雜,其中含有較多的木質素以及其他色素成分。木質素是一種天然的高分子聚合物,它賦予了植物細胞壁強度和剛性,但在造紙過程中卻會對紙漿的白度產生不利影響。其他色素成分也可能來自原料本身或者在生產過程中引入的雜質。如果不經過漂白劑對紙漿進行漂白處理,直接使用山東熒光增白劑,由于紙漿中存在大量的雜質和有色物質,山東熒光增白劑無法充分發揮其光學作用,也就不能獲得很好的增白增亮效果。因此,山東熒光增白劑只能用于已經經過漂白處理的紙漿的增白工序。而且,紙漿的初始白度對山東熒光增白劑的增白效果有著顯著的影響。一般來說,紙漿初始白度越高,說明紙漿中的雜質和有色物質含量越低,此時使用山東熒光增白劑進行增白,其效果會更加明顯。
同時,紙漿在經過漂白處理之后,還需要加強洗滌和凈化環節。漂白過程中會使用到各種化學藥劑,如酸、堿、氯等,這些化學藥劑在漂白反應后會殘留在紙漿中。此外,還可能存在一些其他的雜質,如未反應完全的原料顆粒、灰塵等。這些殘留的化學藥劑和其他雜質會對山東熒光增白劑的增白作用產生干擾。例如,酸、堿等化學藥劑可能會與山東熒光增白劑發生化學反應,改變其分子結構,從而降低其增白效果;其他雜質可能會吸收或散射山東熒光增白劑反射出的熒光,影響視覺上的增白效果。因此,須加強洗滌和凈化工作,盡可能減少紙漿中殘留的酸、堿、氯等殘存化學藥劑及其他雜質的影響,這樣才能充分發揮山東熒光增白劑的增白作用,獲得增白效果。